注意!考试期间,容县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
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简称职教高考)将于3月21日-22日在容县中学考点进行。为加强考试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我县考生在职教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应对其使用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善或整治,确保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二、家庭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和住宅装修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防止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影响学生的学习、休息。
三、县内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机械修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禁止商户和个人组织商业经营或营业性宣传、庆典等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或采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五、街道、广场、公园(游园)、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锻炼等群体性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音量,禁止产生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严禁机动车辆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七、各建筑工地施工或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环境噪声。
八、职教高考期间(本通告的“职教高考期间”是指从3月20日0时起至3月22日18时止)在考点周边,上述产生噪声的活动一律停止。
九、对于违反本通告内容且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中共容县委员会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