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玉林新闻

4月15日起!玉林将启用警用无人机抓拍违法行为

关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二大队辖区启用警用无人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二大队将于2026年4月15日零时起,在辖区范围内启用警用无人机,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相关抓拍记录将作为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1.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其他可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玉州二大队

2026年4月7日


特别声明:本文版权归文章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本文为第三方用户上传,仅用于学习和交流,不用于商业用途,如文中的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存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玉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