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教育局关于公布学生欺凌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全县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家庭、学校协同监督作用,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育人环境,现将我县学生欺凌专项举报电话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公告受理的学生欺凌线索,包括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具体涵盖:
1.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言语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财物欺凌: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社交欺凌: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6.其他各类形式的学生欺凌及校园暴力相关线索。
二、专项举报电话
1.县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举报电话:0775-8332366
2.县公安局校园安全举报电话:11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欺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人员信息、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等内容,以便相关部门快速核查、及时处置。
2.全县各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欺凌防治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校园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道德、法治安全教育,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对各类学生欺凌举报线索,相关部门将坚持快速响应、依规处置、闭环管理,坚决守护学生人身安全,全力杜绝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监督,踊跃提供学生欺凌相关线索,携手共建平安校园,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博白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