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博白县村庄规划方案出炉,这15个村将迎来大变化
2026年博白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现将2026年博白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对村、镇同步公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博白县绿珠大道9号联系电话:0775-8320899电子邮箱:bobaiguihua@163.com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博白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3月21日
2026年博白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科学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6年,我县持续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过规划编制与实施,确保村庄建设有规可依、农民建房有章可循,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实现受益总人口数约30000人,其中已脱贫户约1200户、4000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 加强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实用好用,简化规划成果表达方式,便于后续实施管理。村庄规划要充分满足现代生产、生活、生态需要,实现村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风貌协调。
(二)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积极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工作,通过座谈、调研、公示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规划充分体现村民的真实意愿。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重点和推进时序。根据不同村庄的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文化特征,统筹全域发展需求,明确差异化的规划编制措施,实行分类指导、有序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2026年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安排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完成不少于15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所有规划须于2026年12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将规划成果资料按规定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村庄规划审批和入库。 严格按照“完成一个、审查一个、批复一个、入库一个”的工作要求,结合最新编制技术导则,加快村庄规划成果的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成熟后,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步加快规划数据库建设,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交入库备案。规划数据库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并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可作为乡村建设用地审批、核发乡村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的法定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
一是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级村庄规划管理、监测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村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及时协调解决村庄规划编制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镇人民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组织编制、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挂点联系村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组织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强化村规民约在规划实施中的约束效应。
(二)强化监督检查。 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县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质按量推进。
(三)整合技术资源。 积极总结和推广优秀村庄规划编制经验,及时确定规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定期组织研讨,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鼓励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规划设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激励和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以及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来,形成多方合力。
(四)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注重舆论引导。 通过政务公开、新闻报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规划编制工作宣传力度,主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政策解读,普及规划理念和操作方法,提高当地村民对规划的认知和理解。坚持开门做规划,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