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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殡仪馆关于不明机构和个人套用我单位名称从事殡仪活动的声明

声明

各位家属: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家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规定: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玉林市殡仪馆是玉林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殡仪馆,承担全市遗体接运、存放、殡殓、告别、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工作。殡仪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桂价费〔2009〕420号、玉市价〔2010〕36号、玉市价〔2011〕51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不存在包干费用的情况(实际收费以我单位出具的发票为准)。

近来,有不明机构和个人套用我单位名称发布广告,冒充我单位工作人员从事遗体接运、遗体告别等相关殡仪服务并收取高额服务费用。现郑重声明:我单位从未授权或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殡仪服务业务,请各位逝者家属谨防上当受骗!

殡仪业务电话:0775-2663333、0775-2664444、0775-2674444。

殡仪业务办理地址:玉林市殡仪馆(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三山园艺场县道X371三山段)、玉林市殡仪馆城区服务站(玉林市玉州区胜利路39号)。

玉林市殡仪馆业务车辆车牌号:桂K56Y62、桂KB1682、桂KBY005、桂KBY015、桂KBY016、桂KBY021、桂K85Y01、桂K75Y10、桂KA9588、桂K0727Y、桂K6710Y。

特此声明!

玉林市殡仪馆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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