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玉林新闻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业务工作需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保工作人员1名,协助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从事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均可)。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0日至2007年10月20日出生)。

(三)身心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

(四)检察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报考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检察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机关安保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玉林市一环北路451号),联系电话:0775—2593678。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党员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5.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审核个人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后,以组织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人选,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德才表现及资格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补聘

本次招聘后,本院安保工作人员有空缺需要补充的,可从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补聘。

五、合同管理和工资待遇

(一)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标准参照所在用人单位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招聘过程全程接受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0775—2593629。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特别声明:本文版权归文章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本文为第三方用户上传,仅用于学习和交流,不用于商业用途,如文中的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存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玉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