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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生儿参保有哪些特殊待遇,快来看看吧!

一、新增专项,守护初生

广西新增新生儿暖箱、新生儿监测、新生儿蓝光治疗等包含多项涉及新生儿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新生儿护理、心电监测、体外人工膜肺(ECMO)等多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报销比例,如新生儿暖箱在三级医院医疗费用约190元/天,新生儿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可报销120元左右,如在二、一级医院相应报销额度比三级医院更高,有效降低新生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二、多重保障,全程护航

新生儿参保不但享受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还享有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为宝宝的健康提供更全面的保护。新生儿按规定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其在年度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给予保障。

住院举例

小明出生后不久就患上新生儿肺炎,住院治疗花费了10000元。因为小明的父母在他出生后3个月内为他办理了医保,医保报销了7000元,实际支付3000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会有差别)。

门诊举例

小红是一名新生儿,因感冒发烧在医院儿科门诊进行检查治疗,门诊总费用为100元,医保报销了70元,小红家长实际支付30元(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300元)。

三、指尖办理,出生即参

医保部门积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通过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将过去散在各个部门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和医保参保等事项集成化办理,一键申请、全程无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在新生儿落户参保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探索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真正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可参”“床边即可办”。

四、零等待期,即刻生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所以新生儿在出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参保,不受待遇等待期的限制。

五、追溯报销,后顾无忧

2024年,国家医保局会同教育部、卫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也就是说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从出生之日开始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追溯报销,进一步减轻宝爸宝妈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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