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三滩镇农户申请新增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流程来了
土地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农村建房必须严守政策要求,提前办好审批手续是合法建房的前提。以下是三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整理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全流程、申请条件、材料清单等核心知识,赶紧收藏备用!
一、明确申请条件
1.用地性质要合法,土地类型为宅基地;
2.土地类型非宅基地、涉及农用地需先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3.用地范围要合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要求;
4.用地选址要安全,避开切坡、地灾点等危险区域;
5.村集体经济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标准;
6.面积、层数有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即投影面积)不超过150㎡,建筑总面积不超过450㎡,层高不超过15m。
二、准备申请材料
在确定符合申请条件后,建房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注意:不可用手机拍照打印,需原件复印)
4.采用通用图集或自行提供设计图
5.拟申请地块宗地图或界址图(界址图可由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
6.农房设计方案(可采用通用图集或自行提供设计图纸)
三、提出申请
建房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的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讨论,并将申请事宜在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0个自然日。公示的目的是让村民知晓申请情况,如有异议可以及时提出。
村小组:
1.会议讨论材料:①会议通知、②签到册、③讨论记录、④讨论表决照片
2.公示照片远照+近照打印件1份
四、审查与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村民小组将申请材料和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提交至村级组织进行审查。
村级组织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拟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以及是否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等。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上报材料,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批次用地向县级政府提出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申请。县级批复后,乡镇政府会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
村委会:
1.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
2.会议审查讨论材料:①会议通知、②签到册、③审查讨论记录、④审查、表决照片
3.其他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情况等)
关于农转用土地变更手续说明:
1.建房选址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范围。
2.符合“一户一宅”,先向乡建中心登记申请农转用,再由镇政府统一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农转用手续,待上级审批后,发批复到乡建中心,再到乡建中心办理建房申请。
申办地点:
三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简称“镇乡建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775-8732625
地址:博白县三滩镇南昌路042号(原土地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