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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公安局米场派出所查处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近日,陆川县公安局米场派出所查处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缴获烟花爆竹70多箱,抓获涉案人员2人。

2月3日晚上,该所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查缉行动时,注意到一辆轿车行迹可疑,遂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车内塞满各类烟花爆竹,且车辆不具备危险物品运输资质,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经清点,车上共载20多箱烟花爆竹,驾驶人员黄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当场控制。

2月4日下午,该所执勤民警在辖区执行例行巡逻盘查任务时,一辆小型厢货车停车后想调头,民警立即上前询问,钟某对民警的询问支支吾吾,神情紧张,便立即让其下车接受检查,打开厢柜,发现车厢内整整齐齐的码放着50多箱烟花爆竹。经查,驾驶人员钟某所驾驶的车辆并不具备危险物品运输资质同时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当场将其控制。

涉事驾驶员黄某、钟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普通客运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物品,非法运输不仅严重危及自身安全,更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岁末年初正值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活动的高发期,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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