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一起因门窗安装质量引发的合同纠纷,多部门联动调解……
【有矛盾纠纷 找综治中心】
博白镇:门窗安装起纷争 巧妙调解促和谐
2025年10月13日,博白县博白镇通过多部门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门窗安装质量引发的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并履行义务,以高效务实的基层治理实践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该纠纷源于2024年10月21日,博白镇桂花村村民郑某与某门窗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约定合同总额62800元。郑某当场支付定金35000元,约定尾款27800元于安装完成后结清。施工过程中,郑某发现次卧窗户一块玻璃存在质量问题,多次与门窗公司沟通无果后,拒绝支付尾款。随着装修工程结束,双方在质量认定与尾款支付问题上争执不下,矛盾逐步升级,最终于2025年10月向博白镇申请调解。
受理申请后,博白镇迅速响应,立即成立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综治中心及附城司法所成立联合调解工作组,启动多元化解机制。为摸清纠纷症结,工作人员首先分别与郑某及门窗公司负责人刘某深入沟通,仔细核查合同内容及门窗安装现状,重点围绕玻璃质量问题进行核实,并厘清双方核心诉求:郑某坚持先解决质量问题再支付尾款,刘某则认为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立即结清余款。
调解过程中,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开展释法明理。面向刘某,工作人员明确阐释其作为承揽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指出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并履行售后保障,窗户存在的瑕疵已实际影响郑某的居住体验,依法应履行维修义务。对郑某方面,则耐心分析协商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成本优势,引导其通过调解渠道高效推进问题处理,避免陷入后续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与精力消耗。
经过调解人员耐心沟通、细致协调,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刘某当场表示认可窗户存在的质量瑕疵,愿意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并尽快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整改;郑某也同意在维修承诺落实后支付尾款。随后,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郑某通过转账方式结清剩余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博白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博白镇将继续发挥多部门协同优势,聚焦民生关切,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守护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和谐局面。





